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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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炎炎帝:好评
环境优美,能看到海,去海边也不远,还有玩具送,小孩超喜欢
球球:好评
艺龙给的导航位置是同一家集团的另一个酒店,到了之后问前台说走过了,而且交通管制要绕一圈回来,找到后才发现位置还比较好找,只是当时只看了导航没注意。入住很顺利,还免费升级为海景房,看我们带了小孩而且天气不好下雨还送了游泳券,房间很大,小孩子也很喜欢,离海边很近,步行5分钟左右就可以到,小朋友在海边玩的非常开心,一次愉快而舒适的旅行。
辉煌腾达:好评
服务好,又体贴,环境舒适,